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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债券的转让问题

来源:重庆公司律师   网址:http://www.lawcqgsbg.com/   时间:2014-07-21 1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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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公司债券的转让问题

  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关于公司债券转让的规定

1.可以转让

  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公司债券的流通性,使这种有价证券可以在市场上买卖。

2.转让场所

  法律规定,公司债券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这里所指的交易场所有两种:一种是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依法设置的柜台交易即场外交易。

3.转让价格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也就是公司债券买卖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市场机制的作用来确定其买卖价格,而不是由行政机关决定。

4.转让方式

  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这主要是适应无纸化发行和流通的需要。

5.公司债券上市

  公司债券上市就是将其进入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的证券交易所核准。

6.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即:(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7.公司债券上市程序

  主要程序是:由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按规定提交申请文件,包括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上市申请经核准后由证券交易所安排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报告、核准文件及有关申请文件,并将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非交易流通公司债券转让过户业务的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交易条件的公司债券(以下称非流通债券)的转让过户行为,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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